PLG特有籃球規則?! 攻城獅與夢想家衝突,比賽應從第二節3分41秒開始

PLG裁判辛苦了,但,您真的累了嗎? 還是,您有說不出的苦衷?

昨天(2021/3/27)在新竹風城主場,客隊寶島夢想家與新竹攻城獅兩隊打得火熱,進行到第二節還有3分41秒時、比數43:38,客隊杰倫(Jerran Young)轉換進攻時遭遇到田浩趨前防守,裁判第一時間吹判田浩阻擋犯規,後續杰倫走向田浩作出跨腳挑釁動作,此舉引發田浩隊友大勝(Branden Dawson)不滿,為隊友出一口氣上前動手推杰倫,杰倫迅速動手回擊,兩造肢體均有接觸,衝突場面引發雙方部份板凳區人員進場,場面一度失控,其中包括雙方部分球員與夢想家主教練等進入球場,所幸在塔壁在體型優勢下強勢隔開杰倫與大勝,避免掉當事者球員進一步衝突可能。裁判經過IRS輔助判決之後,裁定大勝、杰倫雙雙遭奪權出場,夢想家教練團技術犯規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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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現場看著比賽,當下對判決不解,一般來說比賽場上板凳區球員不能隨意進場,應有明文規定。晚上回到住處,看著錄影重播,也看了許多網路社群鄉民熱烈討論,最後索性查了相關籃球規則,對照場上的情況,覺得裁判的決定有很大的爭議空間。參考FIBA的規則(如下圖)。




FIBA關於比賽鬥毆的明文規定


簡單來說,當球場上發生人員鬥毆情況(fighting)時(包括兩人或兩人以上),自板凳區進場的球員與隨行人員(substitutes, excluded players or accompanying delegation mambers who leave the bench during a fight)(請參考39.2.1、39.2.2、39.2.3),依照規定是要被判失格(shall be disqualified),其中,規則說明教練或第一助理教練可以離開板凳區進入球場,但進場主要是協助裁判與球員恢復比賽秩序。

依照以上FIBA如此清楚的文字定義與說明,

當球場上發生鬥毆情事,從板凳區進場的球員,裁判必須判定失格,當下不得出賽!

當球場上發生鬥毆情事,從板凳區進場的球員,裁判必須判定失格,當下不得出賽!

當球場上發生鬥毆情事,從板凳區進場的球員,裁判必須判定失格,當下不得出賽!

(因為很重要,所以寫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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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訝異與不解的是,昨天比賽中止期間,裁判還特意透過IRS檢視良久,如此的謹慎,應是可以清楚看見整個球場上與板凳區兩隊人員移動與進出畫面。

事實上,依當日比賽第二節3分41秒影片重播來看(無論是正常播放速度、慢動作、躺在床上看、瞇著眼睛、甚至單眼看),衝突發生的球場上,兩隊確實均有板凳區的球員與人員進入場內,如此明確事實,裁判應該遵循比賽明文規則、判定違反人員失格。

昨天這場比賽格外激烈,球迷都清楚兩隊都在為季後賽作拼搏努力,但任何球場行為就要遵守相關規則,球員是,教練是,裁判也是,都必須依法。特別現代運動賽會具備多元價值、更有著社會示範與教育效果,當球迷以至專業人士看到比賽未依法行事,有何專業可言?過於的鄉愿、甚至人治、沒有標準,臺灣運動如何進一步提升專業品牌價值?

據此,昨日的判決令人傻眼,讓人無法相信這是一個職業規格賽事的專業吹判。這讓筆者想到過去UBA臺灣師大與義守大學曾經的球員鬥毆事件,因裁判的執法尺度,兩隊被禁賽(見筆者、李建興教授合著 籃球冰火交會處─UBA禁賽風波之反思性實踐),當時該項爭議判決,引起後續廣大籃球運動圈在教育與法規面的論戰,也讓陳建州先生等知名公眾人物公開在臉書為學生球員請命,UBA也在規則上在進行了更細膩討論與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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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昨日衝突事件,PLG自許臺灣一流專業職業籃球聯盟,一定要有迅速調整與修正的能力。事實上,聯盟也確實在今日(2021.3.28)作出修正,承認錯誤。值得注意的是,依聯盟後續懲處,兩隊相關板凳區球員確實因違反進場遭到禁賽等處罰,但該場比賽已於昨日結束,更直接來說,該場是關鍵比賽(關係到夢想家是否取得季後賽門票、與攻城獅能否續命拼季後賽),是項更正後判決夢想家違規人數較多,但昨天他們卻是在裁判嚴重誤判下的勝利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