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遊!談那些高中棄學生與他們參與塑造的NBA:樂與怒

當然這並不是說加入NBA後就不會再受傷,但就好比那句玩笑話說的:寧可在賓士車上哭泣,也不要在腳踏車上哭泣!要受傷也等進了NBA以後再受傷,起碼那個時候球員有職業合約,可帶來某種程度的經濟保障,而非大學時期的業餘無給薪身分。畢竟對很多高中棄學生來講,家裡的經濟狀況並不好,如LeBron James,他很早便知道他需要有一個工作來養家,愈快愈好,就像在一次訪談中他說到:我和我媽都很窮,他們(NCAA)希望我能夠進入大學校園,而不是去打NBA?但我們當時實在無法再一直這麼貧窮下去了,這是無可辯駁的事實……作者:alonetogether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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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篇回顧

少年遊!談那些高中棄學生與他們參與塑造的NBA:序曲

自2006年球季起,高中棄學生再也無法直接投身NBA選秀會了,因為在當時新版的勞資協議中規定一名球員要年滿19歲,或者至少要在高中畢業後再等1年,才能獲得參加NBA選秀的資格。規定如此,一般高中畢業生通常會進入NCAA打大學籃球,然而有些球員另闢蹊徑,他們會選擇加入NBA的G League或者直接到海外(好比說Brandon Jennings到義大利、Emmanuel Mudiay到中國)打球過水一年,再參與選秀會。這套規定從2006年執行至今,雖說日後會不會再改變也無人知曉,然而這十幾年走下來,累積了許多正反兩方陣營的意見,有歡樂也有憤慨,好比說在末屆Pre-To-Pro選秀會被選上的Gerald Green,他就認為聯盟這樣的新規定很明智,因為他認為很有多高中棄學生並沒有真正準備好!Green說並非每個人都是LeBron James,他不是LeBron James,Martell(Martell Webster,當年第一輪第六順位被波特蘭拓荒者選上)也不是LeBron James,這聯盟只會有一個LeBron James,當他加入NBA時,他就已經準備好要統治聯盟了!然而還有其他許多球員必須要再磨練他們自己,或許多那一年的大學經驗,可以讓高中生們對加入NBA有更好的準備,我認為這是很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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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en的說法正是很多贊成拉高選秀年齡限制的論者觀點,透過多一年的經驗(不管是NCAA或海外),可以先讓高中生面臨強度更高的競爭,對選手身體和心理層面的幫助都很大,不過潛台詞也是NBA的球隊老闆們不再需要為選錯Pre-To-Pro而付上任何成本了。畢竟回顧歷史,甚至是名人堂等級的Pre-To-Pro,很多人在新秀球季都遭遇巨大挫折,好比說Kobe Bryant,他新人球季平均上場15.5分鐘,每場僅拿下7.6分、1.9個籃板和1.3次助攻;而未來同樣也是全明星的Rashard Lewis,新人球季平均得分更只有2.6分,另外抓下1.3個籃板,繳出3成65的投籃命中率!如果這些高中棄學生能夠晚一年進NBA,那麼或許他們能有更好的準備,無須經過首季的亂流。由於競爭水平的差別,Pre-To-Pro們在高中通常都能繳出只有在電玩中才能出現的統計數字,像是Al Jefferson,他高中最後一年的平均數字是43分、18籃板與7火鍋,儘管後來他也扎實地在NBA待了14個球季,但高中成績畢竟還是與NBA成績相去甚遠,更別說要立即為球隊提供幫助了。Al Jefferson一直要到第3個球季才破繭而出(平均16分和11個籃板),塞爾蒂克的”投資”也終於能看到成效,而或許也是因為Al Jefferson的表現,才能讓Kevin Garnett(另外一位Pre-To-Pro)轉會塞爾蒂克的交易案成真!NBA歷史上有許多Pre-To-Pro選秀失敗案,最有名的很可能就是Kwame Brown,他在2001年被Michael Jordan掌管的巫師隊以狀元籤選上,自此開啟了他高中水貨狀元的旅程,當然Brown表現悽慘是不爭的事實,不過有許多人認為既然Brown能夠在NBA存活12年,那表示其實他仍是一名可調整維修的長人,要是他能夠先在大學打一年球,那麼各隊球探對他的評價可能更為公允,或許他仍會被NBA球隊選上,可能是首輪末段,或者是第二輪前半,而不會是那個讓他無法承受的選秀狀元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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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本身球技外,選手如果能先在NCAA打滾過,無形中也能增加自己的市場(行銷)力,就像丹佛金塊在2003年用探花順位選了Carmelo Anthony,他還沒加入球隊,金塊球迷已對他知之甚詳,畢竟很多人都看過他在雪城大學的宰制表現,他率領球隊拿下過全國冠軍,也是最有價值球員;而該年選秀第23順位的Travis Outlaw,許多球迷聽都沒聽過這名字,儘管說他是一名極具天份的高中球員(不過話說回來,誰不是呢?),後來也在NBA打了11個球季,但對拓荒者球迷來說,他僅是一個形象朦朧的謎樣人物罷了!NBA球隊老闆並不是做慈善事業的,如果可以選擇,誰不願意投資那些能夠馬上替球隊帶來幫助的球員?而誰又願意看到自己花心血投資培養了好些年的Pre-To-Pro,在成為自由球員以後琵琶別抱,加入其他球隊成為明星選手?好比說Jermaine O’Neal,以Pre-To-Pro身份被拓荒者選上,但他生涯前4季在拓荒者卻鮮少有上場機會(不過某種程度上這不能怪他,畢竟當時拓荒者的禁區長人實在是太多了),要直到加入印第安納溜馬後,Jermaine才算真正綻放光芒,但對拓荒者來說,他們可沒有從這筆Pre-To-Pro上獲得任何好處!2001年,時任NBA主席的David Stern曾在某次訪問中說到:如果這些孩子(高中棄學生)能夠有機得到更多的教導,更多的生命經驗,能變得更成熟,我認為情況會變得很好。主席的一番話,加上上述種種優點,使得新版勞資協議出爐後,一名球員要年滿19歲,或者至少要在高中畢業後再等1年,才能獲得參加NBA選秀的資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