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gue+須先提高裁判的價值,才有懲罰裁判的意義

在第四節關鍵的一次進攻回合,夢想家的楊敬敏於秒數歸零後在三分線外出手命中,因為超過時間的當下,球場有發出警鳴,應該是非常明顯的24秒進攻違例,此時三位裁判同時犯了兩個大錯,第一,他們沒有吹判24秒違例,認為此球有效,第二,在爭議性判決出現後,裁判沒有及時吹哨暫停比賽或主動要求重看比賽,這也導致了富邦也在之後犯了個致命的錯誤,球員選擇繼續發球進攻,而並沒有運用暫停讓裁判有資格觀看重放。

要知道在爭議球的當下,裁判跟兩邊球隊都沒有喊暫停,並且比賽繼續進行的話,之後即使是明顯的錯誤,看回放也沒有意義了,因為如果繼續進行的這段時間,某方球隊有得利,那整場比賽便會陷入沒完沒了的公正信問題。筆者認為這一球三個裁判都沒有吹24秒違例的狀況,還真是前所未見,雖說一邊的計時器秒數有問題,但一來當下三個裁判也都沒有在看另一邊的計時器,且光以鳴笛聲作判斷也已經相當明確是違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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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先提高裁判的價值,才有懲罰裁判的意義

對於誤判,每個聯盟有自己的處理方式跟規則,NBA會提出裁判報告,但無法改變結果,裁判更是不會受任何的懲處。相較於NBA,P. League+對於這次爭議判決倒是快刀斬亂麻,立刻於同一晚作出禁賽三名裁判的決定,筆者對P. League+快速處理的決定與懲處裁判的方向是認同的,甚至邏輯上比NBA更合理,不過筆者認為這背後有更深層的議題需要探討與修改。

首先,裁判之於這個職業聯盟的定位,與場上實際的定位有太大的差異。籃球場上奔馳的總共13個人,當中只有3位裁判是聯盟的代表、聯盟的門面,任何一球誤判對於聯盟都是致命性的傷害,既然裁判在場上的定位是如此重要,他們在聯盟的地位是不是應該更高一些?依目前網路上流傳的說法,聯盟目前的裁判依然是以吹的場次計算價格,且工資也不算高,若此言屬實,這樣的制度會導致有企圖心的裁判,會拚死拚活的嘗試增加吹判比賽的場次數量,而非專注於場上吹判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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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就是為了要預防打假球的機率。舉個例子,埃及當地有許多旅遊處,會設立禁止遊客出入的警衛,但因為埃及政府給的薪水根本無法養活警衛,因此警衛得靠遊客賄賂的方式來賺取生活費,埃及政府單位無法提高警衛的經費,也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同理,裁判吹判的工資過低時,更有可能發生假球的議題,如果裁判的收入不高,他被買通的機率也是相對高的。

筆者認為聯盟需要以正職的頭銜與薪晌來聘請這些裁判。在裁判地位提升的同一時間,我們當然也要提高誤判的懲罰,增大這反差。讓裁判以此為正職,當他犯錯時才有懲罰他的意義。否則若只是將三位裁判禁賽,而不改變目前裁判的地位或薪資結構,那裁判禁賽這件事純粹就真的只是為了安撫群眾,因為對他們來說被禁賽也就只是周末少賺幾千塊而已,裁判吹得好吹得壞,仍完全取決於裁判的良心。



裁判當然要好好說

運動聯盟未來要走得長久,一定要公正。這就跟許多影展在追求的是一樣的價值,筆者認為,P.League+官方推出的「裁判好好說」這個節目,應該是每場比賽都要有,否則就應該完全不要有這節目,而不是有出現爭議後才緊急拍一支影片,自由心證。正是因為聯盟以人治的方式,自由決定要不要有這支影片,導致許多球迷對於上一場比賽,領航猿的J.Chatman被犯規卻反而吹Chatman技術犯規的事件更加不滿,甚至讓聯盟的公正信更加的被質疑。裁判當然要好好說,而不是想說時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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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好好說,同時也是讓裁判有機會發聲的重要管道,除了坦承誤判以外,頻道也要試著讓球迷能夠站在裁判的角度去思考與諒解。誤判是運動賽場上必然的元素,誤判也為人之常情,卻也是對於球迷來說最無法理解的環節,大家可以試著去想想,全世界所有的運動聯盟,哪一個聯盟的裁判是有吹出口碑的?NBA、UEFA、MLB、中職、Euroleague、BCL,裁判的存在本身就是要處理爭議性的問題,越是關鍵的吹判,判決就越難。過去SBL為了解決爭議哨,曾引用FIBA認證過的外籍裁判,其實是相當有創意之舉,事後證明關鍵時刻,這些外籍裁判的失誤也不少,但至少成功的減少了輿論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