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 樂透抽籤數據分析 ── 談選秀順位與球員成就之相關性

在談論樂透抽籤之前,我想先介紹 NBA 樂透抽籤的演進史以及現行規則。此舉不僅可以讓讀者獨立思考與判斷現行樂透抽籤制度之優劣以及可改進的方向,亦能能讓讀者在閱讀時更順利地與下方之數據分析銜接,同時對於本文討論的議題有脈絡化的理解,一舉數得。

贅言不多說,進入本篇首個主題:NBA 樂透抽籤之興替。盱衡此部分的內容,將以抽籤形式和比例為經、時間軸為緯進行說明。



I. 1947~1965:地域選秀權(Territorial picks)

在早年的選秀中,各隊的選秀順序由勝率低至高進行排序,低勝率者選秀順位靠前。然而,在進行選秀前,有一個特殊的地域挑選規則允許球隊優先從其本地選拔一名球員(draft a player from its local area)。如果一支球隊決定使用其地域選秀權,則必須放棄其首輪選秀籤。

請繼續往下閱讀


在這樣的規則下,有二十三位球員被當地球隊依地域選秀權規則選走,其中高達十二位最終入選了籃球名人堂(Naismith Memorial Basketball Hall of Fame):Ed Macauley(1949), Vern Mikkelsen(1949), Paul Arizin(1950), Tom Gola(1955), Tom Heinsohn(1956), Guy Rodgers(1958), Wilt Chamberlain(1959), Oscar Robertson(1960), Dave DeBusschere(1962), Jerry Lucas(1962), Bill Bradley(1965), Gail Goodrich(1965),其中有幾位是至今仍然家喻戶曉的球員。



II. 1966~1984:擲硬幣選秀(Coin flip)

在1966年選秀,NBA 修改了其選秀規則,取消了地域選秀權。在選秀前,東區和西區戰績墊底的球隊會參與「擲硬幣」程序,勝者獲得狀元籤、敗者獲得榜眼籤,其他球隊之選秀順序由勝率低至高進行排序,低勝率者選秀順位靠前。

請繼續往下閱讀

此選秀制度之問題在於,戰績最差的兩支球隊可能在同一個分區;然而,「擲硬幣」程序反而導致戰績倒數第二差的球隊無法在選秀時獲得前二順位。



III. 1985~1989:初期樂透選秀系統(Early lottery system)

由於當時有幾支球隊刻意輸球以取得高順位選秀之嫌疑,NBA引入了樂透選秀。所有沒進入季後賽的球隊皆可參與樂透抽籤,形式是從漏斗中抽取信封(和抽籤的概念相同),每一個信封中都有一個未進入季後賽的球隊。最先被抽出者獲得狀元籤,其次獲得榜眼籤,依此類推;每支未進入季後賽的球隊獲得狀元籤之機率相同。剩下進入季後賽之球隊選秀順序由勝率低至高進行排序,低勝率者選秀順位靠前,順位銜接在樂透選秀之後。

1987年開始,只有選秀前三順位由樂透選秀決定,未被抽中的球隊和季後賽球隊之選秀順序由勝率低至高進行排序,低勝率者選秀順位靠前。這樣的規則也確保了聯盟戰績最差的球隊至少能獲得第四順位之選秀權。



IV. 1990至今:加權樂透選秀系統(Weighted lottery system)

請繼續往下閱讀

1990年,NBA改變了樂透選秀的形式,使戰績最差的球隊最有機會獲得第一順位。當時有11支非季後賽球隊,因此戰績最差的球隊獲得11支樂透系統籤、戰績次差的獲得10支樂透系統籤,依此類推(共有66支樂透系統籤),從這66支樂透系統籤中抽出選秀前三順位,剩下未被抽到的球隊以及季後賽球隊的選秀順序由勝率低至高進行排序,低勝率者選秀順位靠前,順位銜接在前三順位之後。

然而,機率往往會出現意外,1993年魔術隊是該賽季戰績最好的非季後賽球隊,卻在只有1支樂透系統籤的情況下抽中選秀第一順位。為了避免此情況再度發生,NBA改變了加權樂透選秀系統之加權權重,使聯盟戰績最差的球隊有25%之機率(此前為16.7%)獲得狀元籤,而戰績最好的非季後賽球隊獲得狀元籤之機率降為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