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季後賽前夕,國王暑假的超級任務

文章開頭我們先再強調一次薪資紅利的概念,當陣中主力球員領取明顯低於自己身價的薪水,球隊可利用他漲薪前的時期,運用薪資空間透過交易或自由市場取得其他高價位球員,當該主力球員續約時,再用鳥權一舉突破薪資上限。薪資紅利最常發生在還在領新人約的主力球員身上,像金塊在Nikola Jokic新人約到期前一年用頂薪拿下Paul Millsap即為一例,但也不是只能產生在新人約身上,像Stephen Curry、Kemba Walker都曾拿過明顯不及自己貢獻的合約,替球隊爭取到額外補強空間。



國王現在的狀況是不只一個主力還在拿新人約,這點要從兩個角度切入:其一是巨大的薪資紅利讓國王有機會將球隊上限拉到很頂級的水平,其二我們要參考2007-2009連續三年選到未來MVP的雷霆,當年雷霆因為早早看到年輕球員的未來性,所以續約也早早納入規劃,在三少換約前夕雷霆其實並未引進核心長約,僅做周邊的補強。


如果國王今夏引進一個30%頂薪球員,然後假設Harrison Barnes無論有無換約也長期在國王陣中,這樣到2022年暑假,理論上國王要負擔De’Aaron Fox、Marvin Bagley、Buddy Hield各佔薪資空間25%的新人頂薪延長約(這還是假設Fox和Bagley都不會觸動Rose條款拿到更高薪資),Barnes假設續約價是18M左右起跳、佔薪資空間15%左右的合約,30+25+25+25+15=120,這是很簡單的數學問題,光這5個人的薪水已經觸犯到稅線,而此時我們甚至都還沒討論到Harry Giles、Bogdan Bogdanovic、Willie Cauley-Stein。



然而從另一個角度切入,國王最快也要到2022年暑假才會面臨現有這批年輕球員全面啟動下一張合約,還有3年的過程中,當然也能先享受,等真正面臨薪資問題時再透過交易做調整。



上述兩種考量都是很現實的考量,我認為,政策上會更偏向哪一方取決的關鍵有二,其一是國王如何看待自己手上現在這批人,Fox和Bagley應該是絕對的非賣品,Buddy則是除非出現很誘人的超級球星時才會動到的近非賣品,如果到Giles、Bogi、WCS這層級都還有很高的續留價值,那國王會更早面臨全面性薪資問題,就必須更嚴格看待今夏的薪資控管,其二是如果今夏要拿一張長約去簽人,無論是真的30%頂薪或類似Barnes未來佔薪資空間15%左右的預期,那這標準應該建立在30%頂薪球員預期貢獻至少不能輸Buddy、15%球員則至少要跟Barnes在同一個水平,簽約球員的真實價值才是國王該不該啟動這筆預算的關鍵。

筆者個人對於國王今夏如何看待薪資紅利的結論是:能拚也該拚,但選項其實並不多,像Nikola Vucevic和Tobias Harris是筆者認為不該拚的選項,試想,假設Bogi的續約價也佔未來15%左右薪資空間(現在看起來有一定可能會比這數字略低,我們先湊整數比較好算),在國王很快就要面臨取捨的前提下,你想要擁有Bogi+Barnes、15%+15%=30%的薪資,還是Harris 30%的薪資?即便WCS也用極高標的15%來計算好了,Vucevic的代價也等同WCS+Barnes,當然這樣算,是被我忽略掉國王可以讓引進球星和現有球員並存的1~2年先享受時期,這1~2年也許能帶來很多帳面外的收穫,筆者想強調的是這薪資代價可能比多數人想像中更嚴重,比如說Harris來國王大概也只會是第3甚至第4得分點,兩年後帶著平均12~14分的數據剩下2年近75M合約怎麼賣?


薪資紅利要搭配薪資空間才有討論的價值



這邊筆者先插一段和國王無關的觀念,最近某寫手在談論Kyrie Irving可能離開C’s時,一句Irving若離開C’s就多了原本要支付給他的3000萬薪水可以運用,引起許多人糾正,而該寫手似乎沒有自省之意還一路硬撐,硬撐的過程有很嚴重的邏輯謬誤。



如果省下某個球員3000萬的薪水,是不是可以運用這3000萬做很多其他事情?當然是,你可以辦1000次員工聚餐、100次員工旅遊、甚至造個Danny Ainge的雕像應該都還有找,問題是,當你講到省下某個球員的3000萬往下接的語意是在等同3000萬的薪資空間上可以做很多其他事情,那就絕對是錯誤的論述,因為根本沒這薪資空間存在,任何你舉出在少了Irving的3000萬後可以做的跟球員薪水有關的事情,在沒有少這3000萬支出的前提下一樣也能做,這是很簡單的邏輯問題,Irving的3000萬不能回歸到可利用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