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NBA入圍賽的存續與否,其實到最後是討論常規賽縮減與否

反正馬刺進入了入圍賽,加近況來來去去都是那一個問題,並沒有甚麼好說的,所以就討論一些很悶的題目吧。因應疫情使2020-2021球季變成縮水球季,賽事場數由82場減至72場。為了NBA的可觀性及商業原因,NBA聯盟維持上一季季後賽入圍賽的設計。哪麼入圍賽制度是否一個好的制度,而對球員、球隊及球迷有甚麼好處及壞處?同時,有沒有存續的空間?



球員/球隊(比賽上):

首先,若在正常82場賽程下加入圍場制度,那就是畫蛇添足。若用入圍賽作制度改變,才有價值。

NBA賽程過長是一貫球員向聯盟反映的老問題,一季82場的比賽,當中還有背靠背比賽,加上強度更加上升的季後賽。同時,由於近年的球風改變,令比賽不斷加快,更使NBA的球員更易受傷。即使聯盟總裁Adam Silver在近年減少了背靠背的場次,而球員受傷的頻率在近年都有下降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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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個措施極其量只是治標而不治本,導致各球隊,甚至球員自身導入更頻繁的「負荷管理」(Load Management)。(雖然這個做法的先驅是馬刺,也不能說甚麼大義的話就是了,哈哈)這個做法,更令球賽的可觀性下降。若果導入入圍賽,同時減少常規賽的埸數。筆者認為是可取的,但可行性上就有不少的問題。

在可取性方面,如像這一兩年的入圍賽制度,前6必入季後賽,第7-10位要打入圍賽。上位圈的球員會爭取前6位去避免打多一兩場的比賽,有更多的時間去調整自身的狀態。即使對於7-10位,比賽場數都會比以往82場持平或更少。然而,入圍賽機制正如後撤步大大所說,本身就是一個懲罰遊戲機制,別人看會很高興,當自己要下去打就十分痛苦。

舉個例子,如上一季LeBron James就說到,他是支持入圍賽制度的,但是,當今季的湖人暫時到西部第7的入圍賽範圍時,他的態度就一個急轉彎,說入圍賽是像屎一樣的制度。這也是有關入圍賽的機制,西部第7湖人(5月15日)的戰績為40勝30負,而西部第10的馬刺為33勝37負,勝差為7場。可是,入圍賽在技術上是即時死亡的制度,即使第7-8名可多一場的機會,但只打一場的話,不確定性是無限大,即使是西10的馬刺,今季也是有贏過湖人一場的,所以一旦狀態差,7場的勝差在入圍賽也是浮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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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入圍賽的影響不只是影響下位圈的球隊。上位圈,尤其分岸第一第二的影響最大。在沒有入圍賽的情況下,季後賽的對賽對手在賽季完成的一刻就會抵定,然後就開始就對賽對手制定比賽策略。而在入圍賽的機制下,分岸1-2的對手其實是未知的,尤其今年湖人暫時是在第7位的,對手是湖人,比對手是另外三隊的壓力更大,當然祈求翻車在入圍賽淘汰是最好,但假設勝出,卻不知道湖人是落在西7還是西8,變相則令準備時間比3-6位的球隊更少。在今季還好,若像2017-2018球季,有4隊都有季後賽實力的球隊在入圍賽圈,不確定性更大。結果是除了戰績帶來的主場優勢外,作為分岸戰績第1-2的球隊卻比3-6位的球隊更沒有優勢。



球員/球隊(金錢上):


而當利用入圍賽來減少常規賽的設定要考慮球員、球隊,甚至聯盟的金錢利益上,就不太可取了。假設像今季一樣,用入圍賽減少10場常規賽的話。其實各隊損失的金錢利益是天文數字,根據2019年的數據,平均一張比賽門票價格為150美元。而根據2018年的數據,NBA球館的平均座位數為18,966位。故此,假設全場滿坐,單單是一隊球隊減少了一場比賽,就要大概失去284萬美元的門票收入。減去10場的話,假設10場比賽有5場主場作賽,就少了1422萬美元的收入,而這個數還要乘以30隊,即是全聯盟則接近失去近4.3億美元的門票收入。若是豪門,如湖人(平均門票近500美元一位)就損失更大了。除了門票收入,NBA另外一個主要的收入為轉播費用,現行的NBA轉播合約是在2014年簽訂的,價值為10年240億美元。而根據NBC的記者Jabari Young的預測,NBA聯盟方希望把合約提升至750億美金。若減少常規賽場次,自然電視台會因此討價還價,從而壓低轉播費用,影響收入。而集體勞資協議(CBA)是有聯盟分成的部分,即是一旦縮減常規賽,球員的收入在未來必然會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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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迷:

雖然入圍賽制度對球迷的影響最少,但入圍賽對於球迷也有好處,NBA歷史上都有相同戰績但只輸對賽記錄而進不了季後賽的情況,而往往這種情況就是互罵對方喜愛球隊不值進入季後賽的時間。入圍賽就給這些球隊一個機會分一個高低,也增加賽季的刺激度。然而,伴隨著沒有10場比賽,球迷就失去了進場看比賽的機會,這也是壞處。



總結:

入圍賽對NBA是個相當革新的制度,但是否可以長期使用就有很多技術問題要解決。例如分岸頭位的優勢可以是在季後賽選擇想打那一隊入圍賽的勝方,去平衡不確定性。可是最大的問題,就是金錢的問題。誰叫大家看的比賽,是一個金錢聯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