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NIKE的耶穌!飛人喬丹,時代肖像:1997年,盛名的巔峰

1997年秋天,Michael Jordan隨著芝加哥公牛到巴黎參加麥當勞邀請賽,與其說是與其他歐洲籃球強隊的競爭,還不如說這是NBA為了拓展市場所做的行銷活動,更何況主辦者麥當勞可同時是NBA與MJ的主要合作夥伴,也因此雖然MJ仍有腳趾傷勢在身,儘管公牛另外兩位明星Scottie Pippen與Dennis Rodman並未隨隊參賽,Jordan還是在決賽中拿下27分,率隊擊敗希臘的奧林匹亞克斯。

公牛隊這次出賽(或許稱作表演比較恰當),他們就像是籃球界的披頭四一樣,所到之處無不受到熱烈的歡迎,曾經有一段時光,巴黎對Michael Jordan來說是個庇護所,在這裡沒有人會打擾他,他可以坐在戶外咖啡雅座上變成一位匿名的觀光客,但這情況在芝加哥公牛第一度三連霸和1992年奧運夢幻隊橫空出世後,也一去不復返了。法國媒體說Michael Jordan來巴黎了!這比教宗來訪還要更令人激動,因為我們看到的,是上帝打扮成人類的樣子(這句話Larry Bird也曾用來描述過Jord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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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的麥當勞邀請賽是很成功的,尤其對NBA執行長David Stern來說更是如此,Stern是最熱切的品牌塑造者,當時還沒有多少職業運動聯盟這樣做,但Stern認為形象就是一切,他每天都關注NBA在媒體上的曝光度,想方設法要讓聯盟/球賽/球星的形象再升級,畢竟在他剛接任執行長時,NBA還是一個離主流消費群眾遙遠,形象負面,在底層辛苦掙扎的聯盟,但到了1993年,NBA決賽的收視率卻首度超過了MLB世界大賽。當年這公牛對太陽的戲碼,全美收視率史無前例地來到17.9(約略有2720萬個美國人打開電視收看),而當Jordan離開NBA跑去打棒球的那兩年,決賽的收視率下滑到12.4(約略為1780萬美國人),也可以說有近乎1/3的觀眾是衝著Michael Jordan與公牛隊來的,而1996與1997年的決賽收視率,又分別回到了16.7和16.8的水平。


1998年球季開始前,Michael Jordan正站在他聲名的巔峰,他不僅被公認為當代最偉大的籃球員,甚至有許多人更直接稱他為GOAT,史上最偉大。當時的Jordan,已為芝加哥公牛拿下了五座NBA總冠軍,雖然以冠軍數來說,Bill Russell所拿下的數量還是比Michael Jordan多,但不管他是不是史上最偉大,他都無疑是90年代以降全球最具吸引力的運動員,而身為一名美國人,在世界上很多地方,他的知名度恐怕比美國總統還要高。一次又一次,Michael Jordan被嘉勉為例行賽與總冠軍賽MVP,一次又一次他將一群很棒但卻又稱不上偉大的隊友們拉拔到冠軍的高度。通常,每個MVP的獎品都是一部新車,由執行長David Stern親自頒獎,而在那些年,連Stern自己都忍不住自嘲他是Michael Jordan的代客泊車小弟。

不僅是球迷,連NBA球員本身對MJ也是敬畏有加,好比說大夢Hakeem Olajuwon,他在自傳中花了幾乎一整章談Michael Jordan,他是這樣說的:

和Michael Jordan比賽是一整天不稍歇的挑戰。首先,他會讓你失去重心,他的投籃假動作幾乎真假不分,你一定會上他當的,這就是Michael Jordan與眾不同之處:你不知道什麼是假的,什麼是真的,他可以好像要帶球上籃,卻忽然急停跳投;他可以站在原地做出射籃的樣子,然後忽然切過你得分;當他做假動作的時候,你必須去防他,否則他會輕易地做出接下來的動作然後出手,他投出去的球幾乎支支入網,你必須欽佩他的那些假動作和一切的一切。

Michael Jordan是一個舉手投足間充滿創造性的球員,你完全無法預知他的下一步,即使你以為你一定可以把他的球封掉,在最後一秒鐘他都有可能會改變投籃的方式,你根本想也別想!有一回他在低位反身單吃時,我看見他的步法完全是Dream Shake,那是我的動作,你先左給一大步往籃下,讓防守者晃動,再拉回來,跟著一個快速轉身,以一記拉桿跳投結束。我在電視上看Jordan拿球後做了這個動作,他做得如此渾然天成,我怎麼能說那是我的動作?

Michael Jordan的表現永遠耀眼無比,但不是作秀式的耀眼,看他打球賞心悅目,他永遠是為了贏而打球,他是一個男子漢,許多人只看到他在體能上的天賦異稟,但是他在心智上也異常強悍,他接受一切挑戰,你可以一再地見到他已經發飆,我就知道今晚的比賽將會異常艱難。你以為他的速度或許會慢下來,你錯了,第四節你以為他整晚都必須賣力打球一定累壞了,你又錯了,他比開賽時還更強大更精神奕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