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棺定论 多角度看霍英东

一代江湖豪杰,一代得道儒商,红顶商人霍英东之光芒,独尊狮子山下。一周来报章铺天盖地的生平回顾,从中国人“三不朽”的立功、立德、立言论之,可谓功德圆满。但从真理角度看,仍有商榷之余地。


盖棺可以定论,但不能像坊间只作片面论,只谈光明面,对霍老成为港人学习模范,有失平衡。


先可论的,是霍英东婚后多娶两妻,仍未达从一而终的亮节,多妻是不少进富者的“副产品”。上一代的价值观认为富者享齐人之福乃天经地义,令人称羡。其实多妻多房的烦恼齐人大有人在,惟有苦自知。犹太创国之君大卫,英明神武,但感情泛滥(今人美化为感情生活精彩)致晚节不保;我国历代尊君也有不少类似故事,不须多赘。“旧思想”一辈或许以盲婚哑嫁、无儿继后为由多娶是也,无疑是错失婚姻中培育贞洁人格的生命投资。内圣外王之道此中寻也。


论事业,可谓时势与英雄互造。水上人霍家在抗美援朝中以其船破禁运,“走私救国”赚得第一桶金。这里引申犯法与犯罪──犯法会/不会犯罪、犯罪会/不会犯法──共四种关系。“走私”意即犯法,但在战乱是非混乱中,“犯法未必犯罪”,霍更被视作冒性命“救国”之大侠。当然,走私品皆是否光明磊落?传媒不予穷究,吾等无以置评。然而,崛起的霍氏联袂何鸿燊等竞得澳门赌牌成为最大赌东,从此令彼岸经济走上赖赌维生的不归路,赌风蚕食一代澳门人上进心和价值观,日趋明显。他公开称“无我,澳门一切都是假的,包括何鸿燊!”,正好反映葡治时代至回归后的澳门,倡赌仍是全国唯一“犯罪而不犯法”的一国两制怪现象。霍英东在战乱与文革的凄风厉雨中游走珠江口的浊水道,从速致富。他打造邻埠成赌埠,贡献是真是假,经济以外还可用真理审视。


霍老晚年退出江湖,六十亿赌股悉数捐澳,专心建设家乡南沙、捐助公益、推动体运,晋身爱国爱港慈善殷商,成为佳话,仿如圣经中收税致富的撒该,遇上耶稣后真心悔改,捐出半数身家给穷人,谁被敲诈奉还四倍(路加福音十九章8节),终算流芳百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