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旁觀UBA與HBL

105學年HBL四強冠軍賽在氣勢磅礡中結束,UBA賽季則在小有冷門中即將進入8強爭奪戰;這一年協助一些球隊指導與訓練關係,看到了許多「難以想像的事」,以下就讓我們逐一敘述並討論,是否我們想法是孤單也是孤獨?



『UBA要不要給各球隊多一點獎金?』

如果你看到UBA比賽裡,電視轉播所呈現的「地板廣告」那麼多,再加上熱絡的電視轉播權利金,富邦集團掛名贊助、比賽球簽約贊助等,這讓人想起美國NCAA 64強全部球隊,都可以因為電視轉播等相關金錢收入,在比賽後獲得獎金,優秀球隊許多都獲得400萬美金以上的獎勵;所以,你認為我們的大專籃球賽前8強球隊,每隊至少給個200萬獎金應該不為過吧?

像前幾個月才耳聞,大專體總綁約m開頭的籃球好幾年,假如加上新夥伴的ESPN轉播大專籃球,富邦集團贊助等,大專籃球隊因此應該會像美國大學籃球一樣,出現更多「專職教練」才是;因為,錢是教練與籃球隊賺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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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A要不要弄30強單循環賽事?』

如果你看到臺灣大專甲二級球隊裡的前段班之競爭激烈,你可以瞭解:臺灣大專甲二級球隊水準並不會太差;從今年台中科大晉級大專甲一級,結果馬上可以打進8強;可是,從醒吾科大是104學年冠軍隊,現在卻要跌落大專甲二級籃球賽,然後還有處心積慮發奮圖強的文化大學男籃、臺灣體大與中洲科大、德霖科大等,這樣的競爭環境,我們的大專籃球賽為什麼要自我設限為16隊競爭?

以前限定16強的「藉口」是:經費不足、缺乏適當場地、球隊實力懸殊等三大理由,現在都已經是過往雲煙;尤其,假如從競技運動看臺灣的大專籃球賽「比賽場次太少」,競技與磨練都明顯不足,都不像個籃球水準很高的國家,我們為什麼不把賽事弄成30隊打單循環,再由16強打「富邦」杯賽搶獎金的賽事?





『HBL的練球時間限制教育部為什麼得過且過?』

如果台中后綜高中戴金鼎教練的,很不甘心球員因為要讀書,卻因為練球時間不足,進而輸給那些一天動輒練球8小時以上的球隊,可也是教育部官員的「無動於衷」,這教育部主導的籃球賽就太沒有天理了;我們疑問是:有規定,不執行那不是跟沒規定有什麼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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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別的國家像美國地博人廣,都可以做到高中跟大學的運動代表隊「約束練球時間」,人跟地都不到美國的皮毛的臺灣:為什麼不能約束並控制各級學校運動代表隊的訓練時間?

如果,再看臺灣人的身材條件、體型等,約略只適合在亞洲發展;教育部官員為什麼放任,那些籃球選手國中與高中階段就不讀書?不喜歡讀書不代表不能去從事其他跟學習相關的事呀,諸如,國中階段去技藝學習汽車相關技藝,高職就讀汽修科,大學很快就可以在車輛系裡出人頭地呀;這總比你讓,不喜歡讀書的國中生整天打籃球、高中生階段也繼續整天打籃球,然後大學不一定有學校可以就讀,大學也沒辦法學習興趣科系這樣情境好呀。





『如果HBL也打單循環再打杯賽的話?』

105學年HBL男籃總共有30支球隊報名,結果,高中體總沿襲舊制的先打資格賽;害得好幾支興致勃勃球隊,卻因故實力欠缺的球隊,在兵敗苗栗之後,這一年的高中甲級球賽就停歇而黯淡下來。

當99.9%的球隊,都希望可以「多打幾場球賽」情況,高中體總為什麼還堅持己見的從資格賽、預賽、複賽然後準決賽再決賽進行?如果高中甲級籃球賽打單循環,這對球隊比較好,還是沿襲舊制的打預賽、複賽與準決賽這三個「有點多餘的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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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許多球隊在資格賽與預賽,還沒有進入狀況的被強權球隊蹂躪;然後,到複賽階段的令人噴飯差點贏強權球隊,依此類推的打單循環賽事,然後只挑選前16強打杯賽的單淘汰,這樣賽事會不會比現有賽制有益?

實力懸殊有什麼關係?當事者都無所謂了,你高中體總一個推展體育運動的單位,為什麼不能夠從「利多於弊」去思考?從電視轉播思考,假如某學校男籃的兵敗如山倒,不正是激勵該校隔一年痛定思痛的努力、改善該校籃球環境的大好契機嗎?因為太多學校巴不得利用電視轉播來擴展校譽,以利學校招生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