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赌徒的辛酸史

  去澳门游玩,不去赌场经常会被身边朋友耻笑,带着这样的心态,一个资深的业务员小乔在澳门游玩时去澳门赌场玩了几把,结果让自己染上了赌瘾,短短两三个月挪用了公司货款近500万元用于赌博。近日,锡山法院审理了此案。
  乔盛,28岁,他的生活让同龄人羡慕:有份大型企业的稳定工作,年薪七八万,有个漂亮的妻子,还有一个刚出生的大胖儿子。他在无锡某大型企业工作快6年了,从一个普通的员工成长为资深业务员,领导还表示要升他为业务经理。
  2011年,乔盛和朋友去香港游玩时,顺道来到了澳门,乔盛在赌场押了几把。回家后,乔盛已不能满足于平日里的麻将、斗地主等娱乐方式,一直想着澳门赌场的刺激。时隔一个月,乔盛带着5万元本钱再次去了澳门。一开始,5万元的本钱变成了8万元,越赌越大,但很快把本钱输光了。
  为筹得更多赌资,乔盛盯上了工作中接触的业务单位。作为业务员,他常需要与客户签订货物买卖合同、接触货款,虽然公司内部有规定,客户支付的现金必须汇至公司指定账户,不能汇到业务员的个人银行卡上,业务员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也应当及时交到公司,但是在凭借多年与数家业务单位的交情,他轻易就让业务单位将货款直接打到自己的银行卡上,同时他还拿着收到的银行汇票找“黑市”进行贴现换取现金。就这样,乔盛多次赴澳门赌博,从最初的几万元一把赌注,到十万一把、二十万一把,赌注越下越大,输光了回来继续挪用业务单位的货款,他心中一直存在着侥幸:下一次就能把本钱全部赢回来了。短短两三个月,他共挪用公司货款近500万元。转眼间,业务单位支付的货款到了发货的最后期限,业务单位也将与公司对账。他知道要“穿帮”了,面对着几百万的缺口,他崩溃了,无奈之下只能向公司坦白。法院最终以挪用资金罪判处他有期徒刑6年。

赌博在刚澳门是拥有合理合法权的。笔者奉劝游戏玩家们,要理性慎重对待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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